保育员职责包括以下内容:
1、托幼机构的法规;
2、婴幼儿心理发展与保育;
3、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;
4、婴幼儿游戏、学习、运动中的保育;
5、托幼园所设备、物品的保管与环境卫生等。
为什么需要保育员?
在印发的《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(暂行)》中指出,我国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、1名保育员(两教一保),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,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:7至1:9;半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,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,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:11至1:13。
保育员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**部颁发,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,**。是行业内国家法定证书。获得证书后可以享受多项**给予的优惠政策。其可作为招聘录用、考核晋升、职称评定、积分入户、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。